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有着怎样的规定?专职...
首先,对于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来说,特级资质的企业需要配备不少于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数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不少于6人或7人;一级资质企业则不少于4人或5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则至少应配备3人或4人。
特级和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需分别配备不少于6人和4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的总承包企业,至少需配备3人;专业承包资质的一级企业需有3人,二级及以下的则至少2人;劳务分包资质企业至少配备2人。
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需要至少6名专职安全员,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则要求不少于3人。 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要求3名专职安全员,二级和以下资质需2人。 劳务分包企业,无论规模大小,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对于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需要至少配备6名专职安全员,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则要求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一级资质应有3名专职安全员,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至少配备2人。劳务分包资质的公司,最低配备标准为2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有哪些
综上,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他们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项目安全责任人为项目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一定是一个自然人,是口头语,一般来说,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负责人,如果事情管不过来,也可以指定多个负责人。具体的负责人负责相关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总经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等。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范围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有哪些?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专案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是行为规范吗 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牢固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推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进程,完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逐步提高全员的安全综合素质,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树立企业形象,打造锦华品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一)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格按体系文件要求,在所分管业务范围内负责具体落实。(二)检查、督导、评审分管部门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确保体系有效运行,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三)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由于失职、失察、失责而引发的特别重大事故负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争创达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制定、汇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动作标准,并检查落实情况。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什么?
1、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2、第4条公司总经理责任制: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发布时间: 2024-10-11